住建部新規:城鎮新建住宅設電梯要求調整為四層 |
發(fā)布日期:2019-02-24 17:12:47 |
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就《住宅項目規范》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(lǐng)域工程規范征求意見(jiàn)。根據新規,城鎮新建住宅建筑應全裝修交付。新規還提高了住宅設置電梯的要求,由原七層及以上或超過(guò)16米設置電梯,調整到了四層及以上或超過(guò)9米應設置電梯。 這次《規范》中擬規定,城鎮新建住宅建筑應全裝修交付,并應符合下列規定:戶(hù)內和公共部位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和管線(xiàn)應全部鋪裝或粉刷完成;給排水、燃氣、照明、供電等系統及廚衛基本設施應安裝到位;供水、供電、燃氣、道路、綠地、停車(chē)位、垃圾及污水處理等規劃配套設施應具備使用條件;消防設施應完好,消防通道應暢通。 在房屋布局方面,由臥室、起居室、廚房和衛生間等組成的套型,其使用面積不應小于30平方米;由兼起居的臥室、廚房和衛生間等組成的套型(開(kāi)間),其使用面積不應小于22平方米。 臥室的使用面積上,雙人臥室使用面積不應小于9平方米;單人臥室使用面積不應小于5平方米;兼起居的臥室使用面積不應小于12平方米。起居室使用面積不應小于10平方米。廚房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3.5平方米。每套住宅應至少配置便器、洗浴器、洗面器三件衛生設備。當三件衛生器具集中設置在同一衛生間時(shí),其使用面積不應小于2.2平方米。 《住宅項目規范》也對電梯作了要求,四層及四層以上住宅建筑,或住戶(hù)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(guò)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應設電梯,且應在設有戶(hù)門(mén)和公共走廊的每層設站。 每個(gè)設置電梯的居住單元應至少設有一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,且電梯轎廂尺寸不應小于1.5米×1.6米,轎廂門(mén)凈寬不應小于0.9米;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住宅建筑,每個(gè)居住單元設置電梯不應少于兩臺,其中設置可容納擔架的電梯不應少于一臺。 解讀 住宅應考慮老年人使用方便 對比原來(lái)的規定,新規提高了住宅設置電梯的要求,由原七層及以上或超過(guò)16米設置電梯,調整到了四層及以上或超過(guò)9米應設置電梯;由十二層及以上每單元設置一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,提高到四層及以上每單元設置一臺可容納擔架的無(wú)障礙電梯。電梯是住宅的重要垂直交通工具,我國則規定七層及以上應設置電梯。 住建部表示,我國已步入老齡化社會(huì ),隨著(zhù)社會(huì )的發(fā)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,住宅應更多地考慮老年人使用的方便和普通居民的便捷。 來(lái)源:北京日報 記者/朱開(kāi)云 |